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机构职能
1.党政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统战、信访、法制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政策研究、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正定片区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起草机关综合性文稿;负责跟踪督查自贸试验区建设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制定正定片区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负责梳理、汇总需要提交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协调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负责正定片区对外宣传、媒体接待、新闻发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统战和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承担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法制相关工作;负责国家安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负责内部审计、工程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建设、干部、人才、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干部的选聘调配、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部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人才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岗位管理工作;负责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招录聘用、工资福利、人事档案、职称制度改革等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驻区企业的劳动保障、就业失业、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特殊人员(境外、港澳台人员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驻区企业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正定片区劳务派遣人员购买服务、考核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指导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综合事务管理中心开展相关业务;承担自贸试验区建设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辅助项指标落实,牵头组织国家及省对自贸区考核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3.财政局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地方金融、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并监督年度财政预算的执行;负责国库管理;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负责会计管理;负责财政评审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造价评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负责投融资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有关工作;根据管委会授权,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划转及资产处置、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工作;负责基建资金的筹集、分配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金融领域改革创新与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经费、资产管理以及人员工资核算、发放及五险一金套改缴拨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财税及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负责涉外财政管理工作;协调税务、外汇、金融、国资等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4.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
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目录,统筹产业布局;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责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负责落实省、市京津冀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等重点事项工作;负责外经、外贸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定期统计工作,各类普查、调查和统计培训等工作;指导各功能区管理办公室开展经济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功能区管理办公室做好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指导综合事务管理中心、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发展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5.投资服务局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负责制定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布招商项目,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招商活动;负责编制对外招商投资宣传资料及宣传推介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洽谈、考察、服务和进区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建设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搭建本地企业与国(内)外知名投资促进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界开展经济、技术、贸易交流合作的平台;负责国际化和外事工作;负责对招商平台进行管理、服务;负责对接市县招商部门业务;统筹各功能区管理办公室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6.建设管理局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负责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建项目和城市维护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报建、监理、勘察设计合同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开工和施工阶段的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扬尘监督、建筑劳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工作,做好建设项目人民防空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防汛工作;指导各功能区管理办公室开展住房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指挥、协调片区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指导项目建设中心、综合事务管理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7.制度创新局
贯彻落实上级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创新的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负责研究统筹推进制度创新工作,提出年度制度创新工作重点,并对制度创新工作的完成情况提出督办、考核建议;负责总结深化制度创新经验、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建议;负责片区内制度创新成果管理、对创新成果奖励进行立项、认定等工作;指导各局办开展制度创新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改革试点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制度创新风险防控清单工作;负责为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制度创新指导、咨询和服务;支持配合做好招商工作。指导自贸制度创新研究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8.政务服务管理局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承接办理省、市级下放审批权限;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开展制度创新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调整、规范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规范、管理和监督派驻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正定县行政审批局的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统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9.口岸服务局
负责与省、市各口岸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民航、海关等驻区单位及各口岸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相关业务,推进“区港一体化”;负责完善综保区口岸功能,推进海关指定口岸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申建工作;负责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并为企业提供平台指导和培训;负责对接省电子口岸,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负责口岸运转类信息化建设;负责协调落实综合保税区与国际航空口岸、铁路口岸、公路口岸通关工作;配合维护口岸公共秩序等;配合海关设置符合海关、检验检疫监管条件的软件平台、隔离围网、卡口等软硬件服务设施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0.综保区管理办公室(物流发展服务局)
承担海关总署对石家庄综保区发展绩效考核评估任务。负责自贸试验区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在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的具体执行,落实相关改革试点任务。组织综保区经济发展、投资服务、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综保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物流发展及服务工作,重点做好运输、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配送以及相关物流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协调机场与园区及周边物流的有序衔接;组织协调航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确保货物快速、有序的通关和集散;协调教育部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推进“区港一体化”建设。负责本功能区事权范围内信访稳定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自贸试验区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在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具体执行,落实相关改革试点任务。承担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考核评估任务;组织正定高新区区块内经济发展、投资服务、建设工程管理、基础设施管理、商贸物流、安全生产;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高新区企业服务、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高新区产业规划和科技领域相关规划;负责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区块内科技领域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及科技统计等工作。指导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发展中心开展相关业务。负责本功能区事权范围内信访稳定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正定新城管理办公室
负责自贸试验区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在正定新城的具体执行,落实相关改革试点任务;组织做好正定新城区域内住房建设、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促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引进和产业对接等经济发展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区域内水务、供水、供热等民生相关工作;负责城区防汛等工作;组织区内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建设工作。负责本功能区事权范围内信访稳定工作。指导园博园管理中心、会展业发展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