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参保人员退休审批 |
受理依据 |
冀劳社〔2006〕67号 |
受理条件 |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到达退休年龄前6个月,应向待遇领取地人社行政部门申办退休信息认定事项; |
服务渠道 |
办公地址: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人社局1610室; |
办公电话:0311-83508350 |
申报材料 |
1、《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一式三份;
2、个人养老保险手册、个人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由乡镇核实原件并盖章确认)等相关材料; |
经办流程 |
1、符合退休条件本人向单位(乡镇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
2、园区社保中心根据申请人基本信息核实确认其缴费情况,并出具具体审核意见后,报园区人社局进行核准 |
3、园区人社局组织人员初审、复核;复核无异议,社保中心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核准 |
结果反馈 |
《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 |
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监督电话 |
0311-83508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