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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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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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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第四条;《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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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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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项目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正本、产业政策声明、真实性声明,审批类建设类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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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是否符合综保区产业规划;
2、项目是否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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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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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上述规定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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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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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及相关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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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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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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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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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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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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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及相关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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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拟制的查封扣押类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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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四)是否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程序是否合法;(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七)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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