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综合保税区标准化保税仓库建设项目(二期)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8 查看次数:1
公告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建设5号、6号、7号、8 号、9号库房及主要生产设施、辅助生产及配套设施等。 2.2 招标内容:5号、6号、7号、8 号、9号库房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完工。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空港保税区内。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EPC)。 2.7 项目总投资:约77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 (1)勘查资质:具备工程勘查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责任人;拟派勘察负责 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 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 B 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 3家)。 3.2.2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 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 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2.6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 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能够按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特别提示: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登录网址:http://www.sjzsggzyjyzx.org.cn/,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或登录http://110.249.147.67/G2/,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注册相关信息、上传有关附件。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含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的市场主体),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截止前,重新登录上述网址,进入“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操作手册”中“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关注项目”等操作。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 年3月28日 09 时 00 分至 2019 年4月3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4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 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名称:石家庄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综合保税区 联系人:吴磊 电话:0311-835092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商业办公楼3号2单元7楼 联系人:杨锷、康军凯 电话:0311-87031153-8014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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