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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8-02  查看次数: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石政发〔2016〕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52号)精神,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我市快递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智慧”快递为发展方向,以构建网络完善、服务优质、便捷高效的现代快递服务体系为目标,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解决城市快递车辆通行难题,全面提升我市快递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提升和发挥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的地位和作用。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快递服务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全市快递业务收入达到5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业务量达到3.5亿件,年均增长35%以上;年业务收入1亿的骨干网络企业达到7个,其中年收入达到2亿的企业3个;行业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以上。
(二)建成国家二级快递枢纽。进一步巩固我市在全国快递服务网络中的全国性区域中心枢纽地位。建立一到两个快递园区。基本建成面向全国、紧密衔接、统一协调、使用方便、服务优质、技术先进、快捷高效的现代快递服务网络。
(三)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快递终端服务网点遍布城乡,乡镇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快递通达率95%以上。省内县级以上城市间和全国61个重点城市间的快件实现48小时内投递,国际快递服务通达范围更广、速度更快,快递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人民群众使用快递服务的总体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生产水平快速提升。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员工素质、管理水平、装备水平明显提高,构建多品种、差异化、个性化的快递产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快递服务功能多样化、寄递服务快捷化、内部作业机械自动化、生产组织信息化,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快递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五)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实现标准化,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收寄验视、实名寄递、过机安检制度全面落实。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将快递服务业规划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快递物流园区建设作为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合理安排建设布局、用地规模和开发时序,预留快递服务业发展空间。按照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原则,规划建设具备集中仓储、分拣处理、快速集散、统一配送、商品展示等服务功能的现代化快递物流园区。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建电子商务快递园区,形成协同发展效应。支持企业主动承接京津地区商贸物流功能和产业转移,对接农产品、小商品、服装、工业品等专业商贸市场和生产基地,完善快递服务配套设施,创新服务模式和产品体系,推动快递行业从劳动密集型加快向技术和劳动密集型相结合的方向转型。(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培育壮大快递企业,提升行业整体实力。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引导本地快递企业完善服务网络,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积极做大做强。实施品牌战略,培育、打造有影响力的快递服务品牌,贯彻落实行业安全和服务标准,推进快递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服务质量监测,降低快件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和投诉率,引导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积极推广与快递业相关的保险业务,保障用户权益。鼓励引导快递企业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快递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完善信息化运营平台,实现实物网与信息网融合。支持骨干企业在我市开展智能终端、自动分拣、冷链快递等技术装备的应用工作。(市邮政管理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保监部门负责)
(三)坚持创新,推进“智慧”快递发展。加快快递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由政府主导投资对业务受理、仓储管理、分拣配送、客户管理、安全监控、信息跟踪查询等生产管理环节建立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分析,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同时健全信息采集标准和共享机制,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市邮政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负责)
推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大力发展包装、位置服务等与快递业相关的支撑产业,延伸完善产业链条,加快形成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支持大型包装印刷企业开发新型包装印刷原辅材料,促进快递业绿色发展。加强卫星导航技术储备,建立技术创新平台,为快递业提供位置服务,积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快递领域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快递。(市发改委负责)
(四)完善快递服务网络,提高快递普惠水平。加强城乡配送末端标准化网点建设。加密快递城市网点,提高标准化水平,支持快递企业与机关、学校、连锁商业机构、便民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组织及专业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城市投递服务合作。大力发展智能快件箱,支持快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智能快件箱建设。延展农村快递网络,鼓励快递企业依托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村邮站、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建立健全农村快递服务末端网络。(市邮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推进快递服务综合站点建设。加快与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的融合发展,将快递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纳入城市共同配送体系。进一步推进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工作,支持邮政企业利用现有邮政普遍服务网点资源,与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提高快递普惠水平。由政府给予政策优惠,引导快递企业与其他企业开展合作,共建快递服务综合服务网点,为快递末端投递和揽收提供服务便利,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质量,节省末端服务成本,不断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推进快递“七进”工程。不断增强和改进快递服务条件,在已开展的进小区、进医院的基础上,在全市进一步推进快递服务进政区、进园区、进商区、进校区、进小区、进景区、进郊区的“七进”工程,提高行业服务网络覆盖率,延伸服务末梢,确保快递深入千家万户,为人民群众生活提供更大便利。(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进一步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助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的合作,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带动农村消费。鼓励快递企业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线上线下互动的服务网络,有效对接农产品市场(基地),拓展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的流通加工、仓储配送等功能,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进一步拓展国际快递市场。支持快递企业积极“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跨境网购等寄递业务。鼓励快递企业与国际电子商务企业、国外快递企业联合,建设跨境快递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体系,推动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推动跨境电商快递产业园区建设,形成航空、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格局,拓展综合服务功能,满足国际寄递业务发展需求。(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石家庄海关、石家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五)进一步改善道路运输环境,规范快递车辆管理,推动交通运输与快递服务协同发展。进一步落实快递车辆通行政策。按照依法、高效、环保的原则,研究制定城市快递配送管理办法。对快递车辆逐步统一标识,同时纳入城市配送车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和专项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所有在市区内道路通行的合法快递车辆在严格遵守市政府有关车辆限行规定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保障优先通行。同时,对运输快件的快递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临时停靠作业等相关方面给予相应便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快递专用微型或电动货运车辆(在国家工信部汽车公告目录内)、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市场的引导协调作用,大力组织实施快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按照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有关政策进行资金补助,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将建设充换电等基础设施纳入市政规划,在集中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快递企业优先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促进资源共享,有效衔接综合交通体系。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资源,实施快递“上车、上飞机”工程。加强运输政策、布局规划、技术规范、设施建设、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统筹协调,推进快递业与交通运输业融合发展,加强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升行业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实现快递网络在各种运输方式间的无缝衔接、高效转换和快速通达。加强快递企业与铁路、公路、民航等运输企业合作。依托大型运输枢纽加强区域分拣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建设,辐射带动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集聚。鼓励民航、铁路等部门为快件运输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优先通行便利。推进公路客运班车代运快件试点和快件甩挂运输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快件航空运输。鼓励航空公司利用我市机场资源完善航线网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石家庄海关、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六)强化安全监管,实施寄递渠道“绿盾”工程。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落实快递企业和寄件人安全责任,落实“100%收寄验视”、“100%实名收寄”、“100%过机安检”三个百分百。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筑牢寄递渠道安全基础。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加强对进出境快件的检疫监管,从源头防范非法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防止疫病疫情传入传出和物种资源流失。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完善快递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健全信息采集标准和共享机制,实现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将快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国安部门、石家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推进简政放权,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深化快递行业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快递企业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对在前置许可证上已标明企业住所和其它经营场所的,且其它经营场所和企业住所在同一县(市)、区内的,可以实行“一照多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落实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精简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推进快递市场投资创业便利化。优化进出境快件及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通关手续。充分发挥电子口岸等“一站式”通关平台优势,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开展,便利进出境快件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关。(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石家庄海关、石家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二)推进县(市)、区邮政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监管体制,优化快递市场环境。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办公场地、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完善行业监管体制,充实监管力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及物联网技术,建立安全信息监管系统,保障寄递渠道安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严格行政执法,完善快递市场主体退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用户申诉与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将快递服务主体纳入行业统计体系和我市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建立快递业运行监测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快递业发展状况和趋势。建立快递业发展报告发布制度,为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经济运行分析决策数据。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市委编办、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三)加强标准建设,突出规划引领。推进我市相关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工作和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提高快递业法治化、标准化水平。推进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保障各类快递企业依法经营。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全市快递业发展行动计划,与综合交通运输、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物流园区等专项规划做好衔接。各级政府要将发展快递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城乡快递服务网点、快件处理中心、智能快件箱等快递基础设施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市法制办、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保障土地供给。加大财政扶持。将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和项目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快递企业投资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税收抵免政策。快递企业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照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加强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骨干快递企业的授信额度,扩大贷款规模,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针对快递企业特点设置贷款评估标准,积极开展抵押贷款、融资租赁服务。支持快递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吸纳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及社会资金,鼓励快递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市金融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证监管理部门、市发改委负责)
保障土地供给。各级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等基础设施用地,使快递业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对在我市布局建设的骨干网络快递企业和列为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快递项目用地予以重点保障,优先办理规划和建设用地手续;对利用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和仓储用房兴办快递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加强行业队伍建设。引导高等学校加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专业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快递相关专业。探索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在我市建立快递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各类教育机构开展快递业技能型人才培训、再教育。支持快递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实训基地。实施快递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将快递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纳入本地培训补贴范围。在快递行业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社会鉴定与企业评价双轨并行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对在生产一线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职工,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根据我市有关就业创业工作相关政策,对快递企业招用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全面加强快递人才培养、交流和引进工作。对进城务工、失业人员参加快递业务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五、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发展快递服务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落实专门的牵头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加大支持力度,为我市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全市快递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快递服务企业的行业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树立企业文化,打造服务品牌,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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