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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综合保税区2017年度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4-26 查看次数:1
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有关预算公开办法,现将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根据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园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及石家庄空港工业园,下同)行使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职能。
部门职责:
(一)组织编制园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园区城市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编制园区企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目录,统筹产业布局,拟定鼓励重点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
(三)在权限范围内审批或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设置符合海关、检验检疫监管条件的软件平台、隔离围网、卡口等软硬件服务设施;
(五)负责园区财政管理,实施园区内部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监管监督工作;
(六)负责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投融资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园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海关、检验检疫等派驻机构;
(九)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工作,协助配合做好其它社会事务性工作;
(十)根据授权或委托,负责行政执法工作;承办石家庄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预算收入总计38954.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732.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22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017年预算支出38954.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08.62万元,正常公用经费123.48万元,项目支出38322.7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支出38322.70万元,对下补助0万元。)
人员经费比上年预算增加17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精神文明奖和绩效考核奖,二是事业增加2人,三是工资标准调整、正常增资等。在编制预算时,未编列由市局直接编列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事业人员工伤保险,除正常工资外包含了年终奖、事业人员奖励绩效、取暖费、住房公积金、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独生子女费、女职工卫生费、纪检办案人员补贴、入园补贴等。
正常公用经费按市财政局下发的行政类三档正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制,事业人员按综合定额二类编制。比上年增加55.7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行政人员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44.3万元;二是人员工资增加相应增加以工资基数核定的职工教育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三是事业人员增加2人;四是公车增加2辆增加了交通费。
专项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安排37997万元,比上年增加28838万元,主要包括综保区一期道路第三次回购6264万元、西南片区道路工程第一次回购3958万元、综保区建设扶持资金25000万元、海关及检验检疫办公及综保区开关运行费用2775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5.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7万元,其中:出国费未安排同去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原因是公车改革中为保证综保区建设发展需要,园区车辆增加了2辆;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原因是园区人员增加,致使基数增大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费安排193.48万元,其中正常公用经费123.48万元,专项运行经费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取暖费、物业服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用于取暖、食堂用天然气等。
五、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1、石家庄综合保税区2017年度目标
2017年是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实现封关运作后“一年打基础、三年大变样”目标的开局年,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集中全力确保圆满完成任务目标。
(一)加强规划引领。高起点、高标准编制《石家庄综合保税区总体规划》、《石家庄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专项规划,明确综合保税区功能布局、空间布局,阶段性发展目标及有效措施,助推综保区建设和发展。
(二)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一是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拟定重点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统筹产业布局。二是进一步探索发展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重点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外向型企业入驻综合保税区,带动相关产业加快发展。三是加强宣传推介。通过各种平台和宣传手段,提高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社会知名度;组织专场综保区业务说明培训会,邀请有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有关专家,对市内相关企业进行授课培训,加强综保区业务在全市外向型企业中的认知度。四是加快推进圆通公司华北区域总部物流、棉麻公司纺纱及棉花贸易等产业项目建设步伐,早日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和帮助入区企业和项目单位尽快完善前期手续,确保如期开工建设。
(三)积极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拓宽渠道,创新投融资模式,解决好综合保税区建设资金问题。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建投集团的投融资作用,加大与各银行的对接力度,积极搞好园区建设融资合作;加快污水处理厂PPP模式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合作。
(四)全力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园区社会保障配套体系和社会保险服务平台,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按照省厅批复政策的相关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业务的衔接、经办工作。
2、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2017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职责分类绩效目标说明
(一)园区规划。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规划目标全面、先进、可行;组织落实措施得力,调度有序。
(二)园区建设和管理。按规划做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招商引资和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奠定基础。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改善园区人居环境。
(三)园区经济发展和管理。 拟定重点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统筹产业布局,园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到位,促进园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园区财政和社会事务管理科学合理,综合保税区口岸通关等业务正常开展。
(四)园区政务管理。突出政务、加强事务、提升服务,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3、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1)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发挥综合保税区作为石家庄改革试验田的创新的优势,积极对接上海张江综合保税区的建设投资管理模式自在行政管理体制,投资管理体制和贸易便利化模式领域加强改革,构建管委会+公司化运行的管理体制,使石家庄综保区成为全市产业转型和对外开放新平台。
(2)加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建立独特的招商引资机制,实现招大商,找准商;建立针对性产业投资激励措施;加强部门合作,做好综合协调,加强生态环保,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大与相关县区的协调力度,保证拟开工项目尽快进场施工建设;加大意向项目的洽谈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完善项目投资计划,力求早日正式签约,完善手续,开工建设;加强在谈项目的联系沟通,做到择优选优;根据产业规划,谋划智能制造业、进口设备展示及融资租赁中心等项目,积极引进高端综合服务商,促进金融服务、跨境电商服务、航空物流服务等相关产业的聚集。
(3)加强综合保税区宣传推介。与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加大综合保税区政策宣讲力度,提高市内企业对综合保税区的认知;加强与各口岸联检单位沟通协调,尽快梳理综合保税区通关流程和扶持政策;通过参加大型投洽会等方式,向国内外企业广为宣传,提高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发扬“团结、高效、廉洁、创业”的团队精神,打造一支坚持科学发展有韧劲,谋划科学发展有思路,推动科学发展有激情,实现科学发展有贡献,素质过硬、业务精通、富于创新,能征善战的园区干部队伍。
六、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3.35万元,具体内容见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信息
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9.55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8.7万元,主要是社保中心档案室建设用档案设备,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批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印刷、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取暖费、物业服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其他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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